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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体育称未收到应诉通知,分析人士认为或影响上市
■新快报见习记者 陆琨倩
昨日凌晨(北京时间),前NBA传奇巨星、现山猫队老板迈克尔·乔丹(“飞人”乔丹)宣布,已经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运动服和鞋类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涉嫌侵犯其姓名权。对此,乔丹体育于昨日下午发声明表示,截至2月23日午间,尚未收到国内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不过,有分析人士认为,其商标存在被撤销的风险,这很可能成为其上市的障碍。
“飞人”全家姓名被山寨
乔丹体育在去年11月25号通过发审委的审批,有望成为首家在国内上市的体育用品公司。不过,由于它的商号以及主要产品商标乔丹都和美国前职业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的中文译名相同,并且在申报稿中出现的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乔丹与迈克尔·乔丹的两个儿子名字中英文写法一致,市场此前已经对商标侵权的风险有一定的预期。
“飞人”乔丹昨日通过个人官网(TheRealJordan.com)发出了自己的一段视频官方声明表示,“当我了解到有其他企业未经我许可便利用我的中文名字、球衣号码23号、甚至试图利用我孩子的名字开展商业活动,我感到非常失望。我采取这一行动的目的是保护我所拥有的姓名权及品牌。”
他还说,这么做跟金钱无关,“这是原则问题,也是为了保护我的权利。如果这次诉讼能使我得到经济赔偿,我会把这笔钱用于发展中国的篮球事业”。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员赵占领表示,以名人姓名注册商标,商标局一般不做实质审查。但可以以侵犯姓名权这种在先权利为由,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或在注册后申请撤销商标,实践中很多还是可以要回的,但付出成本较高,名人最好提前有知识产权意识。法律上,如果抢注者没有正当理由,大多商标能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