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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作出解答,明确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需按照工薪收入纳税。
网友留言:
@建设监督师:变着法儿从老百姓口袋强行掏,老百姓真苦。
@最开心的四叶草:因为其实并不想加班,属于被迫加班,才会给加班费作为补偿。被迫加班还要付加班税,那不加班好了。医院医生节假日也不加班,看有了意外谁给治?特殊行业,当谁喜欢加班呢!
@冷笑淡人生:变着法吃百姓的奶酪。
@xiyang828:为节假日服务的行业,一辈子假期都没有和家人完整过节。三倍的工资也盖不掉心中的阴影,如今再加个“交加班个税”,催泪呀!
@梅子0514:这也是热门话题?节假日加班费一直都是缴个税的啊!
@庄士军JonsJ:加班费单独缴费还好,要是公司把工资和加班费打在一起给你缴费那就不得了了。两者相差好多的!
@天秤娜姬:矫情,没加班费的找谁哭诉去!
@阿霉素帕瑞克:缴税没办法,但是也应该享有纳税人的权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