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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需远离妻子家百米之外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6日 05: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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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他隔离在100米之外,阻止其继续施暴,让我和家人有了安全感。”近日,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发出一份特殊的人身保护裁定,让饱受家暴之苦的陈圆吃了一颗定心丸。22日,记者从香洲法院获悉,为保护这位不堪忍受丈夫殴打逃回娘家的当事人,该院首次将“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申请人现住处100米范围内活动”作为保护措施,禁止其夫在距离陈圆父母现居住小区100米范围内活动。这是该院发出的首份“远离令”,也是我国内地首份反家暴“远离令”。

  今年2月3日,香洲区法院家事合议庭代敏法官刚上班就受理了一名叫陈圆(化名)的女子提起的离婚诉讼,陈圆哭诉了她从结婚当天就开始遭受家庭暴力的痛苦经历,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据派出所的出警记录显示,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间,陈圆就有五次被殴打后请求出警。2011年4月25日,她被殴打至耳膜穿孔,左眼淤血、头皮血肿伴轻微脑震荡;2011年12月1日,她再次被丈夫暴打至眼部淤青、头部皮下血肿、背部软组织挫伤。

  不堪忍受的陈圆逃回父母家中躲避,老公却紧追不舍,多次到父母家及工作单位辱骂、殴打。今年除夕和大年初二,曹武再次到陈圆父母家中吵闹,令陈圆和她年迈的父母寝食难安。今年2月3日,陈圆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法官介绍,为保证“远离令”不会成为一纸空文,在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当天,香洲法院就向当地公安机关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以监督被申请人对裁定的执行。若发现曹武有违反裁定所禁止的行为,公安机关在接报后会及时出警。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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