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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住所百米内 禁止丈夫活动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6日 05: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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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香洲区法院近日发出反家暴“远离令”,禁止多次施暴的丈夫在距离妻子现居住小区100米内活动,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

  在2010年国庆节举行婚礼的陈圆,之后经常遭遇丈夫曹武的家庭暴力。今年2月3日刚上班,陈圆便到香洲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考虑到曹武现居住地、工作地与陈圆的父母家不在同一区域,限制其在距女方父母家特定距离内活动,不会妨害其正常生活。在经过仔细论证后,法官作出了一份与该院以往保护裁定不同的禁止事项,除禁止被申请人曹武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陈圆及亲友外,还禁止其在距离陈圆和父母现居住小区100米内活动。

  为确保“远离令”不会成为一纸空文,香洲区法院当天就向当地公安机关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果被申请人违反远离令,出现在特定区域对受害人造成骚扰,法院可以视违反情节轻重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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