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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家暴受害女子左到全省家事合议庭试点法院寻求人身保护。
为保护饱受家暴之苦的当事人珠海一法院发出全国首份反家暴“远离令”
“将他隔离在100米之外,阻止其继续施暴,让我和家人有了安全感。”近日,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发出一份特殊的人身保护裁定,让饱受家暴之苦的陈圆吃了一颗定心丸。昨日,记者从香洲法院获悉,为保护这位不堪忍受丈夫殴打逃回娘家的当事人,该院首次将“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申请人现住处100米范围内活动”作为保护措施,禁止其夫在距离陈圆父母现居住小区100米范围内活动。这是该院发出的首份命令被申请人远离特定场所一定距离的“远离令”,也是我国内地首份反家暴“远离令”。
文/本报记者陈治家通讯员法任、苏倩雯、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