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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先卖房后补证成潜规则 房管局:灰色地带难监管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15: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广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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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淄博2月2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我们都知道,开发商卖房子必须“五证俱全”,其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作为允许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尤为重要。但最近山东淄博世纪康城小区的部分业主给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打来电话,反映自己购买了两年的新房却在房产局网站上显示仍是未销售状态。可是更令人蹊跷的是,面对业主的举报,淄博市房管局竟然说无法监管。

  开发商曾涉嫌违规销售商品房

  两年前,山东淄博的市民王先生在世纪康城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如今,他却对这套房屋的归属问题产生了疑问,他在淄博市房产局的网站上搜索时发现,自己两年前购买的房屋目前显示的状态居然是尚未销售。

  王先生:我就一栋一栋看我就发现我那栋是没有的。

  记者:您发现,还是在未销售的状态?

  王先生:对对对。

  另外,在世纪康城小区的业主们看来,交付的新房,至今也没有达到入住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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