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昆明市国、地税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地税联合办税的要求,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组织国、地税系统对全市国地共管户纳税人2009至2010年度税收执法情况进行联评,共评出A级信用等级纳税人107家。
为做好联合评定,国地税成立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国地税联评工作机制。在评定过成中,对于增值税税负低于省、市、县同行业平均税负的企业、非正常户解除不满两年、一个纳税年度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增值税、营业税零申报或负申报以及连续三年亏损、所得税零申的企业不参与A级信用等级评定。同时,国地税还统一了评定标准,对参评单位2009至2010年度税收执法情况逐条项逐项分核查、打分。做到好中挑好精中选精,最终选出95分(百分制)以上单位107家,在市评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复审后为企业颁发了“A级纳税信用等级证书”,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此外,国地税还建立多层面立体架构的协作机制,采取双向运行模式。自县区局层面从下而上逐级反馈联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般性问题由县、区局联评工作协调小组解决,重大问则上报市局,由市局联评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后反馈县、区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