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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各级妇联去年处理未婚同居纠纷2062件
未婚生女被赶出“婆家”不准探女;同居生子后“丈夫”人间蒸发;未婚生子因结婚彩礼被赶出婆家……记者昨日从省妇联获悉,全省各级妇联去年处理的未婚同居纠纷高达2062件,占所有咨询和投诉案件的5.1%,非婚生子的女性求助有增多趋势。省妇联维权专家提醒,非婚生子,可能面临着更多的权益受损困境,同居双方在选择生孩子时务须慎重;未婚妈妈在自己和孩子的权益受损时,要用法律武器维权。

(制图:梁嘉舜)
文/记者黄蓉芳
通讯员王飙尘、陈秋鹏
(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未婚妈妈讨要孩子抚养费
维权之路:先做亲子鉴定再打官司
2000年,刚满20岁的湖南女子李喜莲来到广东韶关打工,对爱情满怀憧憬的她,认识了在当地做生意的梁军,“糊里糊涂地”跟他发生了关系。不久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很害怕,一直不敢声张。懵懂的她选择独自生下了孩子。
刚开始时,她靠自己打工的工资,省吃俭用,还能应付两个人的生活。直到儿子5岁,她才意识到,孩子马上要面临上学,因为儿子没有户口,教育费显然是一笔很大的费用,而且,因孩子经常生病而产生的医药费也让她捉襟见肘。她对独自一人把儿子抚养成人失去了信心。
于是,她一次又一次地来找梁军,希望他能够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可是,她一次又一次地遭到了拒绝。更让她气愤难平的是,梁军根本不承认儿子是他的。
在妇联的帮助下,她申请了法律援助,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她首先请求当地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她的儿子与梁军进行亲子鉴定。DNA鉴定结果显示,她的儿子与梁军存在亲生关系。
随后,法律援助律师又协助李喜莲以其儿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梁军支付孩子1至5岁的生活费2万多元;每年给付孩子生活费4800元,直至孩子独立生活,承担50%的教育费和医疗费。
未婚生女婆家不准其探女
维权:调出分娩记录证实母女关系
今年19岁的河源女子伍红和同镇的何勇相恋。由于未到法定婚龄,她与何勇没有领结婚证,便同居了。一直对两人之间的感情坚信不疑的伍红,跟何勇同居后,便认为怀孕生孩子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同居不到一年,他们的女儿出生了。可是,她万万没想到,女儿的出生却宣告了她幸福生活的结束。
原来,在女儿出生之后,何勇便经常以应酬为借口在外面玩乐,甚至经常彻夜不归。两人的争吵也随之升级,何勇把伍红赶回了娘家。再后来,何家的门彻底向她关闭了,她想看女儿一眼也成奢望。
她的身份证和小孩的出生证通通被何家藏起。她甚至根本无法证明自己是孩子的母亲。
伍红一路号啕大哭地走进了当地妇联的大门。在妇联的帮助下,终于在伍红分娩的医院调出了“住院分娩记录”,从而证实了伍红就是孩子的母亲。
经过近一个多月的谈判,何家才开始让步,并愿意私下调解,同意伍红半个月探望女儿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