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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月10日,青岛市政府出台“2012年推进区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对义务教育均衡提出了本年度的发展目标,其中提出到2012年底青岛各区市域内基本无择校现象,各级政府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纳入政府住房保障范围,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
方案提出,到年底前,青岛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要达到99%,年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8%以上,年巩固率98%以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全日制公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得到保障。各区市域内基本无择校现象,城区、农村超班额班级分别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0%、5%。
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教师补充机制,区市中小学每年新补充教师数与退出数量基本平衡。五市三区每年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薄弱学校的需求,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部分教师占编不顶岗和挤占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现象。
从2013年开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具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