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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井波)2月17日,自治区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提出,今后新疆将继续加强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录取的“硬挂钩”,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等级高的考生,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考生可以破格录取。
自2005年开始,新疆开始实施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尝试,初步建立了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价机制。同时,在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中有了积极突破。一是将以选拔性为主的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改变为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学业水平性考试;二是将以往对学生的操行评语改为对学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升学重要依据;三是改变单纯以升学考试分数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的做法,根据“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原则,采用学业水平性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特长生和推荐生等方式录取,促进了高中招生形式的多样化。
自治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赵德忠说,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就是要改变单纯以升学考试分数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的做法,将学生在学校的多种表现和学习成长的结果综合到招生录取中,发挥招生录取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导向作用。
赵德忠告诉记者,今后我区将继续推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学校的做法,并探索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以及在研究性学习、科技类竞赛或某一学科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在道德品质、民族团结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行推荐录取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