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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沅陵2月20日讯(分站记者 李青松 通讯员 凌长启 刘翠)为确保沅陵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切实提升工程内在质量和外观形象,2月18日,湖南省沅陵县出台了《沅陵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对重点水利工程规范化建设上了一道“紧箍咒”。
据沅陵县水利局局长李顺光介绍,重点水利工程是指投资规模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由项目法人对重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每处工程由县水利局明确一名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现场施工管理人。以上“三人”分别承担起负责考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的到岗出勤及工作效果情况,审查参建单位提出的施工或监理方案以及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等职责。
同时,业主还对工程监管实行风险抵押管理,以每一个年度每一个人联系的所有工程为一个单位设立风险抵押金,任务如能如期完成,风险抵押金返还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但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和验收不合格等现象,将给予一定的处罚。此外,还对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职责也作出了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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