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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垚烽:消防车遭抢行并道,并非全是素质问题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2日 03: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荆楚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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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6日晚,北京东直门簋街一家米线店起火,消防车赶赴救火途中,不仅未获社会车辆让行,反遭并线超车。18日,有网友将“簋街消防车遭抢行”拍成视频传上网后,引起热议。网友将该视频与“德国车辆让行消防车”视频对比后大呼“震惊”。(2月19日《新京报》)

  消防车救火途中遭抢行并道,这样的“剧情”在中国可谓司空见惯,而国人也习惯于将其与发达国家的情况进行比较,进而羡慕、震惊于救护车、消防车和警车在那里所享受到的特殊路权。但事实上,我国“道交法”和《消防法》中同样有着“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的规定,以及“如阻碍通行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警告罚款乃至拘留”等条文。可为何这些特权在中国始终无法脱离纸面,落到实处呢?

  对此,不少“有识之士”将其归咎于国民素质的低下。诚然,刚刚步入汽车时代的中国人,对于合理路权的概念仍显模糊,紧急状况下的停车避让意识更有待提升。这些缺点在闯红灯、随意超车中亦有表现。但具体到救护车遭抢行并道一事,能否就武断地认为是国人的公共意识问题呢?我看未必。

  众所周知,在欧美等国,救护车、消防车和警车所享有的“特殊路权”,是与其所承担的公共职能相一致的,这也就使得上述车辆特殊路权的行使往往受到严格的限制。例如在美国,警车的标准配置包括摄像机和录音机,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打开,以便摄录执法的全过程,这除了给警察工作留下证据,对其本身也是一种监督。反观国内,由于缺乏有力的制度制约和透明的舆论监督,特殊车辆的私用、滥用问题已成社会沉疴。诸如“无牌急救车‘天价’送病人”、“那英取衣警车开道”等丑闻的接连涌现,在不断累积公众对于特殊车辆愤怒的同时,也持续减损着其所享有的“特殊路权”的合理性和民意基础。

  由是观之,公众与特殊车辆争抢路权,其中固然有自身素质方面的因素,但也不排除存在某种针对特殊车辆路权滥用现象的消极抵抗。毕竟,对于行路途中的车主而言,疾驰而来的特殊车辆的目的地和用途并不明朗,在此情况下,根据“社情民意”进行“有罪推定”也在所难免。

  所以说,要想使救护车、消防车和警车的“特殊路权”得到公众的尊重,避免类似抢行并道现象的发生,关键在于特殊车辆的拥有部门,必须严格规范特殊车辆的使用,彻底杜绝滥用现象,同时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从而扭转公众对于特殊车辆的“刻板印象”。否则,任凭你北京消防局再怎么呼吁,结果都只能是一个:没用!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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