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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足坛“大法官”张建强获刑12年称不上诉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0日 13: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社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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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铁岭2月18日电 (司晓帅)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中国足坛反赌扫黑系列案部分涉案人员作出一审宣判,原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裁委会主任张建强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款25万元人民币。对于获得反赌案目前为止最高的刑罚,张建强当庭表示不会上诉。

  当日8时许,身穿099号囚服的张建强走下警车,神情黯然,他在两名法警的押送下径直走向法庭。

  曾是北京体育大学教师的张建强,1992年进入中国足协。他在裁判界一路平步青云,曾担任足协裁判委员会秘书长,掌握着中国足球裁判的工作“部署”,被外界看作为中国足球界的“大法官”。

  2010年1月15日晚,张健强被专案组带走。2011年12月19日,他站在了法院的被告席上,被以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项罪名起诉。

  起诉书指控,从1997年到2009年间,张建强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任职期间,以职务之便先后24次收受8个足球俱乐部和2个省市足管中心238万元人民币;还以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与原“金哨”陆俊通谋,收受俱乐部70万元后两人平分。

  宣判前张建强的代理律师金文权坦言,他和张建强本人对受贿金额并无疑义,最关心的是对主体身份认定上,担心法庭以两项罪名对张建强进行宣判,如果这样将会造成数罪并罚,量刑肯定会大幅上扬。

  当日,张建强的妻子和子女也都来到法庭旁听,但未与他进行交流。据金文权介绍,听到判决结果时,张建强和他的妻儿表情都变得很轻松,他本人当庭就表示不会对判决结果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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