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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监管部门责任是否到位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0日 05: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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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李舒瑜 实习生 李亚琳)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面对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下月起将对《深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条例》展开为期3个月的执法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就食品安全举行专题询问。这是记者从昨天下午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获悉的。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谭国箱,副主任周光明、及聚声、罗莉、蒋宇扬,党组成员胡利群,秘书长张士明参加会议。

  重点检查监管部门责任是否到位

  《深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条例》2007年起实施,条例所称的食用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可供人食用的粮食、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禽蛋、菌类等及其经过屠宰、分割、包装、冷冻等初级加工的产品。此次执法检查的目的在于了解条例的实施情况,掌握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根据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及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到位进行检查。比如,在监督检测环节,具体检查农产品检测的实施情况以及对不合格农产品的无公害处理情况等;在生产环节,具体检查农产品生产场所的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的监测情况等;在经营环节,具体检查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商场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情况等。

  执法检查报告向社会公布

  此次执法检查从下月起展开,为期三个月。为增加执法检查的透明度,3月中旬检查组将向社会公开执法检查事项和执法检查组联系方式,征求公众对条例实施情况和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月下旬至5月下旬,检查组将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抽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在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将执法检查报告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市政府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市政府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年中常委会议将举行专题询问

  记者了解到,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今年年中的市人大常委会议上,还将举行食品安全的专题询问会。届时,我市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上以专题询问形式加强监督工作,这在我市还是第一次。

  昨天的主任会议还通过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此次常委会议拟于本月24日举行,会期一天。会议内容主要包括审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审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立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人事任免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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