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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唐梦 通讯员/杜楠)近日,高明法院审理了一起入室盗窃案,一小偷团伙在屋内警报器响或被人发现后,利用小区管理疏忽和屋主麻痹心理,多次潜入小区盗窃共计2.5488万元。因盗窃数额巨大,两名被告人梁某和韩某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0年12月8日17时,被告人梁某、韩某伙同“阿伟”(另案处理)窜到高明碧桂园(下称“碧桂园”)后面围墙外,经过踩点熟悉环境,决定晚上到碧桂园盗窃。大约在当晚10时左右,3人从围墙外爬进碧桂园内一栋空别墅藏起来,并观察保安的动向。
一直等到第二天凌晨2时许,发现旁边有栋别墅熄灯睡觉,3人分别潜入该别墅的花园旁,“阿伟”刚准备跨入别墅花园内,警报器响了起来,于是3人只好迅速撤回到刚刚藏身过的空别墅内继续观察保安动向。后发现没有什么动静,附近另外一家别墅开始关灯睡觉,该住户一楼客厅窗户未关,“阿伟”爬窗进去在该户没有盗到东西。然后,3人又来到另外几家别墅,共盗窃人民币7500元、酷派移动电话一台,美金1720元、欧元30元、人民币100元。
4天后的12日晚上10时许,3人又爬进碧桂园内的一栋空别墅藏起来。也是凌晨2时许,3人发现一栋别墅的灯熄了,由一人通过打开别墅窗户进入别墅内,再打开后门,让同伙进去,一人在该别墅后面“放风”。大约10分钟后,被屋主发现,屋主大喊“抓贼”,3人迅速逃跑,从围墙处爬出了碧桂园。过了30分钟,3小偷不甘心,再次翻进碧桂园小区,共盗窃3200元、手机两台、移动电话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
法官提醒,市民家住一楼或别墅等易攀爬进入的最好加装警报器,晚上要锁好门窗,一旦发现有盗窃行为应及时报案。
作者:唐梦 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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