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读者郭琳、肖婷来信反映:
郭琳在上月25日下午赴宴回家途中,路遇7人同时在道旁燃放烟花,其中一颗烟花正好在车门边爆炸,致使车门上的挡风玻璃被炸碎。但7人均不承认烟花是自己所放。
肖婷称,虽然她家所在小区有严禁燃放烟花的规定,但上月27日,她准备外出时却发现爱车已被前晚燃放的烟花炸裂了后挡风玻璃,且根本无法查清烟花是谁燃放的。
两位读者均询问:车辆受损该如何索赔?
现就两位读者的提问答复如下:
针对两种不同情形,车主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索赔:
首先,在燃放人不清的情况下,车主郭琳可要求全体燃放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即针对上述所列举的燃放人不清的案例中,虽然7人均不承认炸碎车门挡风玻璃是自己所燃放的烟花,但郭琳有权要求7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即如果车主因此类情况受到人身伤害,也可要求众人连带赔偿。
其次,在燃放人不明的情况下,车主肖婷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即在上述燃放人不明之类的案例中,如果小区已明令禁止燃放烟花,而物业却未能尽到相应职责,甚至不能确定燃放人,自然必须担责。
第三,两位车主均可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如果因燃放烟花导致爱车被损已纳入保险合同的赔偿范围,那么,无论燃放人是否明确,车主都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但在保险公司理赔前,车主不得放弃对燃放者的请求赔偿权利,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同时,《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即在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后,其有权向燃放人追偿,车主因而失去了对燃放人的索赔权。
(颜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