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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适房准入标准再度调整 户口年限、财产限制放宽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9日 05: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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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2月17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经适房的标准再次放宽了!不同于2010年、2011年单一地放宽收入和财产限额,昨日房管局新发布的准入标准,是综合性地放宽,包括户口年限、收入和财产限额以及单身人士年龄限制等准入标准。

  新的申请准入标准将从3月1日起实施,市房管局已部署各区(县)从3月份起启动2012年的申请供应工作,执行新的准入标准。目前,黄浦、徐汇、长宁、虹口、闵行、青浦等区已确定在三月中旬陆续启动,其他各区(县)也将及时跟进,具体信息市民可至所在街道(乡镇)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了解。需要提醒的是,在第二批申购工作中,按照去年准入标准未通过申请审核的家庭,可对照今年的新标准提出申请。根据上海近年来商品住房价格水平,结合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物价上涨影响以及市民住房消费能力等因素,经综合分析测算,3人以上申请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调整为6万元(月均5000元)、人均财产限额调整为15万元。此外,根据原标准,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的人均收入和财产限额上浮10%。但有市民反映这一调节系数设置偏紧。所以,昨日公布的新标准将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限额的上浮系数调整为20%,即2人及以下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为7.2万元(月均6000元),人均财产限额为18万元。

  昨日公布的准入标准最为引人瞩目的地方无疑是户口年限的放宽。

  按照原标准规定,申请经适房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区(县)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这一标准在昨日新标准里被调整为:申请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即申请时户口落在本处住房连续满2年)。

  另外,记者注意到,除了户口年限的调整,新版的经适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对于单身人士的申请也有所调整。按照原来的规定,单身人士单独申请经适房,无论男女,均需年满30周岁,但考虑到男女在国家规定的晚婚年龄和本市居民平均初婚年龄上有所差异,此次新规定对女性单身申请人士年龄适当放宽,具体标准为:单身人士单独申请经适房,男性须年满30周岁、女性须年满2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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