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丹东中院宣判足球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9日 05: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丹东2月16日电(记者白龙)2月16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批涉足球系列犯罪案件。黄俊杰、陆俊、万大雪、周伟新等4人分别被判7年至3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吕锋等5人被判6年零6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其中3人适用缓刑,1人免予刑事处罚。广州市众一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被判300万元罚金。

  声明: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新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热词:

  • 足球
  • 万大雪
  • 有期徒刑
  • 系列犯罪案件
  • 刑事处罚
  • 罚金
  • 陆俊
  • 缓刑
  • 众一
  • 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