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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刘女士来电咨询:社会保障卡丢失后如何挂失?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持卡人发现社会保障卡丢失后应当及时挂失,可通过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或者到服务大厅进行挂失。电话挂失为预挂失,挂失时应提供遗失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电话预挂失有效期为7日,遗失人应在有效期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由代理人携带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持卡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到服务大厅办理书面挂失手续。若预挂失有效期届满后遗失人仍未办理书面挂失手续的,劳动保障部门解除冻结,恢复原预挂失卡的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遗失人承担。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形式,有效期为10日,期限届满后将自动注销所挂失的社会保障卡。接到挂失后24小时内社会保障部门将冻结卡的使用,冻结以前所造成的损失由遗失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