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在广州,拾金不昧或将有实质奖励。正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提出:对无主的拾获财物,在拍卖后将拍卖款的10%奖励给拾遗者;对有主失物,失主领回时,可自愿按遗失物价值10%的金额奖励拾金不昧者。(2月12日《羊城晚报》)
此规定一出就引起广泛讨论,有人举手赞成,认为奖励10%能鼓励更多人拾金不昧,倡导传统美德回归。也有不少网友持反对意见,认为10%奖励是对拾金不昧者的侮辱,并质疑此种做法对提升社会道德的作用。究竟“奖励”拾金不昧会不会伤害道德呢?且看正反方论辩。
正方:有助道德回归
王石川: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听着或唱着这首儿歌长大的人,一看到奖励拾遗自然有所不适,甚至感叹世风日下,底线不断退守。其实,对奖励拾遗不必慌张。“子路受人以劝德,子贡谦让而止善”的故事,想必人们并不陌生。做好事的成本过高,就没有人敢做和愿做好事,做好事受到了奖励则会产生一定的激励作用。>>>全文
刘志权:我们要尊重那些基于道德理想主义的人们,他们大多是这个时代道德的守护者。但是,一方面,对失主而言,感恩也是一种道德;另一方面,规定毕竟不是道德戒律,它着眼于现实可行性。而对平凡人的虽卑微而不乏合理的愿望抱同情和体恤之心(哪怕可能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某些空子),本身体现了社会的民主与进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