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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铁回应广告招标猫腻说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8日 08: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湖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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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讯 记者严运涛

  媒体质疑

  多出3个亿,拿不下代理权

  1月18日,武汉首条地铁广告招标结果揭晓: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7.05亿元,获得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21个车站内灯箱、墙贴、屏蔽门贴等平面广告的代理权,经营期限为10年。

  昨日,有媒体报道,参与竞标的深圳报业集团,报价比对手高出3亿多元,但在竞标中却依然出局,质疑武汉地铁广告招标有猫腻。

  报道称,深圳报业集团的报价为10.1888亿元,而其他两家竞标公司的投标报价则在7亿元左右。

  正在建设中的武汉地铁,本可以通过招标广告代理经营权的方式最大限度收回投资,为何会放弃出价最高者?中标者没有地铁广告经验,有丰富的地铁广告经验的深圳报业却被抛弃,为何选生手而不选熟手?

  报道中还披露,在一些小项目的较量上,深圳报业得分居然为零分。深圳报业对此十分不解,要求公布此次招标的评委名单,请第三方重新评分。

  此报道昨被全国200家网站转载,引发各方关注。

  地铁回应

  没有黑幕,评标公平公正

  昨晚,针对媒体质疑,武汉地铁集团运营公司、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回应。

  武汉地铁表示,此次选取的是公开招标模式,招标方式是最适合者得,而最高价者得是公开竞价、拍卖等招商方式。

  此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价法,即根据价格、商务、项目经营建议书等3部分的综合得分确定中标单位。深圳报业报价最高,即报价得分最高,但价格分只占总分的60%,深圳报业集团综合得分并不是第一名。

  深圳报业在公益广告和其它合理化建议项目上“得零分”。《招标文件》第57页合同条款第30.1条明确规定“乙方需在经营许可期内保证不低于广告媒体总面积的5%用于发布公益广告;如果5%的媒体面积不能满足政府对公益广告要求时,以政府规定或要求为准”。

  深圳报业集团没有对该条款的后半部分“如果5%的媒体面积不能满足政府对公益广告要求时,以政府规定或要求为准”进行实质性响应,因此评标委员会认为:“深圳报业集团对公益广告计划没有具体描述,公益广告使用地铁资源的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其它合理化建议”之所以得零分,是因为在深圳报业投标文件中未发现“其它合理化建议部分”。

  为何选生手而不选熟手?武汉地铁表示,地铁广告只是户内外平面广告中的一个类别。对大型有实力的广告公司而言,户内外平面广告是其本行,不存在生手一说。

  为何不公布评委名单?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表示,根据招投标法规定,评委名单不能对外公开。若是纪委等部门调查,可提供给相关部门。

  对地铁广告代理权而言,并不是价格越高越好。武汉地铁集团表示,武汉轨道交通1号线广告资源经营中,曾出现拍卖竞得人刻意报高价以获取项目,但竞得人由于报价过高在后期经营中难以为继、屡屡毁约,影响轨道交通的整体经营。

责任编辑: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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