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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谢华兴)记者昨日获悉,东莞统计部门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受元旦和春节双节需求拉动,1月份,东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升5.0%,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4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8%,其中,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3%,消费品价格上涨1.6%。
与上月相比,1月份东莞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8%。在传统节日的带动下,食品类价格大幅上涨了3.7%,仍是拉动CPI环比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拉动总指数上涨1.1个百分点,对总指数的贡献率达61.1%。在列入食品类的16个类别中,上涨幅度较大的有:粮食类上涨2.4%;肉禽及其制品上涨3.2%;水产品类上涨9.4%;菜类上涨12.0%;干鲜瓜果类上涨2.8%。另外,随着春节的到来,旅游需求增加,旅行社收费有所上调,比上月上涨19.7%,拉动总指数上涨0.46个百分点。
与上年同月相比,东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5.0%。八大类构成呈现“六升二降”,其中,食品类和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较快,分别上涨12.4%和8.2%,共同拉动CPI上涨4.8个百分点。
食品类的16个类别中,除淀粉及其制品有所下降外,其他15类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肉禽及其制品类上涨19.2%,水产品类上涨19.5%,在外用膳食品上涨11.8%,对食品类指数影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