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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政府网2月15日讯近日,吉林省政府对长春专员办2011年工作做出批示。批示指出,2011年长春专员办起到了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政、科学监督的作用,成效明显。
得到吉林省政府的认可与肯定,长春专员办全体深受鼓舞。大家表示,吉林省政府对长春专员办2011年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是对专员办一年工作的最佳褒奖。2012年,长春专员办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总要求,坚持服务大局、科学监督、依法行政,努力为吉、辽两省林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1年,长春专员办在国家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吉林、辽宁两省人民政府特别是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国家林业局的中心工作,圆满完成了森林资源监督检查、林政案件督查督办、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等重点工作,着力夯实监管基础,努力加强队伍建设,取得了突出业绩,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保护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吉林省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森林防火模范单位。
(来源: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