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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2月14日讯 记者万静国家发改委、银监会、央行联合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长期关注银行服务收费问题的北京律师董正伟近日通过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提交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建议稿》,建议明确免收费项目。
董正伟建议,应对免收手续费的银行服务项目进行明确,如商业银行收取的银行卡(折)年费、密码挂失费、跨行交易手续费、异地存取款手续费、异地电汇手续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卡折工本费、账单服务手续费、零钞清点费、大额取款手续费等收费项目,都属于公共服务,应当免费。此外,商业银行存取款业务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向储户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确须收取的,应当实施政府定价。对于商业银行开展的投资理财服务,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制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