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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离婚率35%?! 民政局:计算有误 协议离婚率不到4‰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6日 23: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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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记者毛丽君2月14日报道:就在许多新人满怀憧憬地选择在“情人节”登记结婚之际,有媒体报道称2011年上海市的离婚率高达35%,“三对夫妻中就有一对离婚”的“事实”让许多人震惊!对于35%的“离婚率”,东方网记者致电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核实,处长周吉祥在听到这一数字的第一反应是“肯定不对”,据他介绍,虽然民政部门没有正式计算过离婚率,但大致的数字应该是在3‰到4‰之间。

  据相关媒体报道称,上海市民政局近日公布的2011年婚姻登记统计情况显示,2011年上海共有3.8万对夫妻离婚,离婚率超过35%,比2010年上升4.06%,位居全国第二。对于这样的说法,周吉祥非常肯定地表示,35%的离婚率算法肯定有问题。他告诉东方网记者,因为民政部门统计的数据仅限于协议离婚的夫妻,对于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数据,民政部门并没有统计,基于这个原因,没有办法算出准确的离婚率。

  “离婚率,指的是当年离婚人数和当年平均人口数的千分比,2011年协议有3.8万对夫妻协议离婚,2011年上海的人口是2300万,不可能有这么高的比例。”东方网记者了解到,2011年上海市共有38850对夫妻协议离婚,即77700人,以2300万为平均人口数为基准的话,协议离婚人数的离婚率仅为3.38‰,印证了周吉祥“估计”的3‰到4‰之间的说法。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民政部门在前几年开展“离婚疏导”工作初显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婚姻登记工作平台,采取公益性招投标形式等政府购买服务,引入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多方资源,由婚姻家庭领域的心理咨询师、律师、社会工作者、资深婚姻工作者共同参与,探索开展包括婚前学堂、婚姻家庭疏导咨询、婚姻家庭经营咨询等服务,提升婚姻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婚姻家庭和谐。2011年全市咨询离婚疏导达4250余人,有2340人不当场办理离婚登记,成功率达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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