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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鹤岗2月14日讯 从1998年《献血法》颁布到去年年底,根据“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的规定,13年间我市血站共为1万余名献血者报销血费1816万元,返还互助金3642万元。
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我市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五年之内累计献血1000毫升的,个人享受终身免费用血的待遇;五年之内累计献血600毫升的,个人十年内免费用血;五年之内累计献血800毫升的,个人十五年内免费用血。献血者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的规定为献血者建立了一份“血液储蓄”,健康时参加无偿献血,将血液和爱心献给他人,自己或家人需要用血时,就可以拿出平时的“血液储蓄”免费使用,有效降低了他们就医治病的费用。近年随着无偿献血者的增加,已经有1万余名献血者和他们的直系亲属享受到了免费用血的待遇,他们献出的爱心得到了应有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