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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土出告字〔201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落实市人民政府批转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阎良分局定于2012年3月6日至3月19日在西安市吉祥路181号一楼交易大厅公开挂牌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简况
宗地一:该宗地地籍编号为YL2-8-12-4,位于阎良区人民路中段南侧,东、南均邻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区住宅区,西临凤凰南街,北临人民路,净用地面积2175平方米(折合3.263亩,不包括代征路4.407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兼容用地性质为商业,其中出让居住用地面积1461平方米(折合2.191亩);配建廉租住房划拨用地面积为77平方米(折合0.116亩,配建廉租房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以下的廉租住房不少于13套);出让商业用地面积637平方米(折合0.956亩)。三种用途设为共用宗,容积率不大于8.42,建筑高度以机场部门出具的数据为准。
宗地二:地籍编号为YL3-3-25, 该宗地位于阎良区前进路东段,东邻西安丽登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临前进东路,西邻政府储备地,北临规划路,净用地面积37981.55平方米(折合56.972亩,不包括代征路6.759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兼容用地性质为商业,其中出让居住用地面积35720.04平方米(折合53.58亩);配建廉租住房用地面积为1873.36平方米(折合2.81亩,配建廉租房建筑面积为5653平方米,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以下的廉租住房不少于114套),出让商业用地面积388.15平方米(折合0.58亩)。三种用途设为共用宗,容积率3.0,建筑密度18%,绿地率30%,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50米。
以上两宗地出让土地使用年期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配建廉租住房用地按有偿划拨方式供应。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的单位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挂牌时间
挂牌期限为2012年3月6日至3月19日的工作时间;受理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下午4时整;受理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下午4时整。
四、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宗地一350万元、宗地二3500万元。
五、报名地点为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阎良区凤凰东路3号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阎良分局。本次挂牌不接受邮递、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情况,详见各宗地挂牌出让文件。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月25日以后到阎良区凤凰东路3号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阎良分局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人: 姚鑫 贾康选
电 话: (029)86875866 86787046
网 址: http://www.xaland.gov.cn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