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交通事故联合调解 协商赔偿不用上法院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5日 12: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津网-数字报刊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新报讯【记者李柏彦通讯员杨毅王栋】津南区人民法院、津南区司法局、交警津南支队成立津南区交通事故联合调解中心,截至昨天,交警津南支队调解达成协议4630件,津南区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90件,交通事故联合调解中心联合调解达成协议136件,交通事故结案率达到96.24%。

  去年11月5日,刘某驾驶小客车在汉港公路与过往车辆相撞后驶入对向车道,将迎面驶来的电动三轮车撞倒并致驾驶人受重伤住院治疗。三轮车驾驶人家属向小客车驾驶人刘某单位提出100多万元巨额赔偿要求,致双方无法达成和解。

  该调解中心受理此案,并组成调解团队,分别安抚和劝导双方当事人,计算出合法合理的赔偿数额,说服放弃过高赔偿要求。经过多次调解协商,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受害方获得足额赔偿。

热词:

  • 交通事故
  • 赔偿数额
  • 调解中心
  • 调解协商
  • 法院
  • 驾驶人
  • 刘某
  • 津南区
  • 交警
  • 小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