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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赞赏济南交警决定对近期查处的260名酒驾者进行实名曝光,特别是对有一定知名度的“名人”、公职人员坚持依法查处、坚决曝光;赞赏交警支队将根据酒驾人员的相关信息,建立黑名单,同时提供给保监会,让酒驾违法嫌疑人今后购买车辆保险产生困难;赞赏对于醉驾者,今后将一律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并且不得取保候审;赞赏对酒驾醉驾的公职人员和有单位的员工一律通过书信形式抄告其所在单位,对没有单位的社会人员,一律抄告其居住地所属辖区办事处、派出所和安监部门。
新春伊始,还没到二月二龙抬头,酒驾醉驾已经抬了头,最近酒驾醉驾撞死他人的案件接二连三跟踵不断。笔者认为济南交警的这些措施,将有利于遏制酒驾醉驾的抬头架势。这些措施也应当成为治理酒驾醉驾的基本原则,并且成为治理酒驾醉驾工作的标准措施,推广到全国各地。
但是,笔者不赞同济南交警的“一人酒驾全桌有责”的“连带责任”做法。如果酒桌上劝诫开车者不喝酒的人,也被“连带责任”的话,岂不是比窦娥还冤?
记者从9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今后查处酒驾将实行“连带责任”制度,与被查处的机动车驾驶人一起饮酒,没有履行劝阻义务的人员,公安机关一律依法进行询问,并通过技术手段甄别其是否也存在酒驾行为,如果存在,依法追究其责任。如果没有酒驾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应劝阻饮酒后驾车而没有履行的当事人,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加强教育。(2月10日新华网)
固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律条,不但要开车者严格自律,而且同桌吃饭者也要善意劝诫。他人的好意劝诫,有可能会打消开车者想喝酒以身试法的念头。但是同桌吃饭者并没有劝诫开车者不喝酒的法律义务,更没有强制开车者不喝酒的法律权利。开车者喝酒了,同桌吃饭者保持了沉默,这在法律上没有过错,不属于违法的行为,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不应该遭遇法律惩罚。一人做事一人当,“连带责任”不该牵扯上保持沉默的未予劝诫者。
有一种连带责任是必须的。那就是劝酒者,无论开车者自己本来是否想喝酒,只要有人开口劝酒了,劝酒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劝酒者明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酒驾醉酒是一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涉嫌犯罪的行为,劝酒就是“助纣为虐”的共谋行为,或者是引诱甚至教唆行为。这种“连带责任”的取证将是严肃的麻烦事情。劝酒者自己承认,固然可以庭上录音为证。肇事者举报他人劝酒的话,应当以现场录音为证。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