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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世界铜都,建设现代产业之城、创新创业之城、精致大气之城、平安幸福之城”,是铜陵市“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投身于铜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前移关口,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社会管理创新,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幸福铜陵建设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打防结合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进一步加大适用非监禁刑、减刑、假释、社区矫正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通过判后定期回访、社区矫正对象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加强对服刑人员的法制教育,提升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效果。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和教育挽救,在辖区狮子山区人民法院成立少年法庭,集中审理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
建立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和谐。及时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与市政法委和司法局合作建立完善诉讼内外有机衔接、多元主体有效参与、全流程式覆盖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和全面发展,及时、高效、灵活、妥善地处理各类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救济。在司法过程中,注重保障公民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变司法过程为服务群众的过程。院领导定期接待来访弱势群体群众,“零距离”倾听弱势群体群众的呼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将大量涉诉信访案件在诉前排除,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立足审判,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综治活动。为了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社会,铜陵中院组织法官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构建诚信守法、平安稳定、民主和谐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大巡回审理力度,选择一些典型和有教育意义的案件,我们把法庭搬到大学校园、偏远乡村、矿区,让群众能够直观地看到庭审全过程,了解庭审程序和法官判案的依据,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够接受法制教育。成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庭,全力做好法律拥军工作;注重运用司法建议的形式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切实发挥好司法建议在预防犯罪、消除隐患和规避金融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