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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刘建
由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共同实施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显示,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暴的女性占24.7%,其中明确表示遭受过配偶殴打的比例为5.5%,农村和城镇分别为7.8%和3.1%。
据上海市妇联权益部部长葛影敏介绍,目前,上海市妇联已与公安部门合作建立了336个反家暴受理点,与民政部门合作建立了5个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形成了完整的反家暴工作救助链。从市妇联开设的各类信访接待、援助热线的统计数据看,近5年来,家庭暴力投诉率从原先的10%左右逐年下降到如今的5%左右。“经过社会各界共同的努力,宣传认知提高了,家暴投诉下降了,但家庭暴力依然是上海妇女维权中的主要问题之一。”葛影敏认为,“致伤、致残、致死的恶性家庭暴力案件时有发生。”
然而,很多女性在遭受家暴后并不会求助于庇护中心。由卢湾区妇联和卢湾区女律师联谊会共同完成的《家庭暴力调查研究》中指出,62%的受访者不知道有反家暴庇护中心和机构。上海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陆荣根分析了家暴庇护中心接待量较低的原因:一是很多家庭暴力的程度还未到危险的地步;二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被家暴妇女不知道庇护中心的存在。最关键的原因是,不少被家暴妇女感觉颜面上过不去。
黄浦区专职维权干部王小姐说,一些被家暴的妇女不愿入住庇护中心,不想闹得众人皆知。其实,对于家暴事件,工作人员会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不会透露她们的个人信息。与其到亲朋好友家避难,曝光家丑,还不如寻求专业庇护。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样更有利于保住面子。
在上海市妇联接待的家庭暴力投诉中,许多受害女性还陷入一个恶性循环:在初次遭遇丈夫暴力后,第一反应是愤怒、伤心,此时丈夫就会百般体贴讨好,甚至不惜下跪求饶,女性在这样的情况下,往往因为心软而选择原谅,错失表明立场的机会。等到下次丈夫再犯时,暴力会变本加厉。如此往复,使一些受害女性人身和心理健康受到极大影响。
“据我们所知,许多家庭暴力伤害案是在施暴后24小时内发生的,因此,让受虐妇女、儿童有一个临时栖身之地,可为冲突双方提供缓冲,避免更大的伤害发生。受害人应该打消顾虑,积极利用社会救助资源进行自我保护。”葛影敏表示。
据了解,上海市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两年来庇护的15名女性,都得到了法律、心理咨询服务,其中73.3%与施暴者达成和解,生活稳定,未再发生过家庭暴力事件;26.7%通过诉讼与丈夫离婚。
上海市人大代表白文华建议,市、区、县人民政府应设立专门的家庭暴力防治委员会,监督防治家庭暴力,并定期开展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活动,同时提供防治家庭暴力的专业咨询,并联合相应部门,加大宣传,根据家庭暴力受害人需求,提供法律服务、追踪辅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