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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小柴:我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还在还款当中,每月公积金有余额,我想把这部分钱提取出来还贷行吗?
“有事儿您言语”专栏记者:记者走访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据专业人员介绍,在建设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含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账户余额,提前偿还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也就是办理“余额还贷”。办理余额还贷时,需同时偿还当期应还款本息,且一并计算至余额还贷金额中。
符合余额还贷申请条件的借款职工本人及配偶,携带以下申请资料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进行申请:
一、借款人资料: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份;借款人为非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为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借款人未办理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近期贷款还款凭证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借据)》、组合贷款中按揭贷款借据及复印件一份;借款人已办理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近期贷款还款凭证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借据)》、组合贷款中按揭贷款借据。
二、配偶资料:申请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的,配偶本人需携带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份;配偶为非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配偶为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配偶未办理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二份;配偶已办理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记者张振宁 通讯员马燕 实习生佟璐)
作者:张振宁 马燕 佟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