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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生 马可悦 记者 颜开云)每到上下班高峰期,的士难打,左等右等或许等来辆“黑的”;公交难等,好不容易挤上车,却也只能蜗牛般前行……为提升公共客运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凸显城市公交的公益性质。
缩短乘客步行和等候时间
《意见》提出,政府应根据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及时调整开通新的路线和站点。加快综合客运和换乘枢纽、首末站、公共交通停车场、港湾式停靠站等场站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
优先发展公共交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已日渐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而“公交优先”首先需要“路权优先”。《意见》规定,大中城市建设区内单向三车道以上的道路或单向两车道以上的主干道,应设置高峰时段或者全天公共汽车专用道,逐步形成有效衔接、高效畅通的公共交通专用道路网络体系。
票价通过听证等合理确定
坐一趟公交,票价不过一两元,但如果天天乘坐,也是一笔不少的费用。《意见》提出,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居民收入水平和企业经营成本,通过公开听证等法定程序,合理确定城市公共客运票价。同时,各地要对公共交通实行经济补贴、补偿政策。
此外,要根据城市道路布局结构、人口数量、收入消费水平、出行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规范出租汽车企业承包(租赁)经营行为,合理制定承包费或管理费标准,积极引导出租汽车企业实行公司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不得利用出租汽车经营权,以任何方式向司机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同时,要打击非法营运,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为非法运营提供“保护伞”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