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徐圣居:师生“签合同”,有何不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2日 18: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荆楚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话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CCTV.com - ERROR

瀵逛笉璧凤紝鍙兘鏄綉缁滃師鍥犳垨鏃犳椤甸潰锛岃绋嶅悗灏濊瘯銆

  如果出现交警与驾驶员们签“不准闯红灯,不准酒后驾驶,要系好安全带等”内容的合同的报道,我想这是新闻,但不会招来质疑。可是,教师与学生签合同,却引起众多质疑。

  2月9日 “新华网”转载了一则新闻:学校与学生“签合同”,学生成绩提高有奖励,学生不准顶撞老师、不在教室说闲话、不谈恋爱等,若违反会被警告、记过、开除等。昨日,平顶山市一名高中生发的一篇微博,立即引来众人关注。记者联系该校校长,其表示,这仅是高二年级部分班主任的行为,学校对此并不知情,“愿望是好的,但做法不妥”。

  看罢这则新闻,为该教育创新举措叫好。学校与学生“签合同”,没有什么不妥,而且也合法,是让高中生勇于对自己的言行一种担当,也是学校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意识一种,是为学生将来步入社会作准备的一种尝试,更是其他学校倡导和推广的创举。这与交警让驾驶员签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合同一样的道理。

  同情弱者不是错,但要看怎样的弱者;支持学生权益不是错,但是要看支持怎样品行的学生,看支持是权益是否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权益。如果支持的同情的是个别人的,是少数不求上进、干扰更多人求学的学生,这就是一种无知。

  “没有规矩,怎成方圆?”我们知道,《中小学学生守则》就是对在校学生的一种行为规范,就是一种约束。跨进学校大门就必须遵守《中小学学生守则》和校纪校规,这些规则就是绝大多数学生健康成长的保护伞。然而,在各种法律法规和社会舆论的干涉下,多数学校的校纪校规成了一堆废纸,成了一个摆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该学校的“签合同”的做法,也只是教育的一种辅助手段,只是变个花样让学生去遵守校纪校规,重新让学生对《中小学学生守则》和校纪校规的一种解读,这本就是无可厚非之事,是教育本身的事,却没有料到一些教育外人士的起哄,出现“外行指挥内行”的愚昧行为。

  任何一项新举措的出台,不可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满意率,世上本来就没有十全十美之事。试想:如此道理,都不懂,何来指手画脚的一番质疑。对于这样一种家长满意、教师高兴、极个别学生反对的举措,我们应该支持。应该给点掌声。我们支持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不是那少数的“谈恋爱、影响其他同学学习”的问题学生。我想:没有谁会赞同自己的孩子在学校谈恋爱、说闲话、逃课、顶撞老师、考试作弊等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妨碍他人学习吧。正常的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做一个遵守学校的规则制度的好学生,在社会做一个遵守各项社会规则的好公民。这是社会和人性发展的规律。

  至于王校长面对记者的惊讶,以及“愿望是好的,做法不妥”的言论,其实是一种无知的表现,更是一种不分青红皂白的从众,同时,也极大地伤害了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这样的校长,没有自己独立的主见,没有正确的是非观,不敢担当,早就该下岗了。

  对教育的过分关注,就是社会对教育的过分干涉。教育,有自己发展的规律,外行的干涉,带有偏见的起哄,只会束缚教育工作者的手脚,让教育举步维艰。对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就是“外行”闭上自己的嘴,少说一些不懂教育规律的言论。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热词:

  • 签合同
  • 师生
  • 校纪校规
  • 学生权益
  • 中小学学生守则
  • 校长
  • 新华网
  • 谈恋爱
  • 家长
  • 学生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