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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工作座谈会并讲话。他强调,要在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按期开工、质量可靠、如期建成的同时,把确保公平分配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按照保障基本、公正程序、公开过程的原则,科学确定保障范围,规范和阳光操作,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2月8日人民网)
保障房是我国广大低收入者安居乐业的基本保障。自保障房制度实施以来,媒体关于骗购保障房的报道就常见诸报端。2012年我国将有700万套保障房开工建设,最终分配是否“公平公正”我们拭目以待。
我国目前并不缺乏保障房相关政策法规,但无论多么完善的制度最终还是取决于监管执行力度。在加大打击骗取保障房人员的同时,更要加大对资格审查的监管力度,防止政府职能部门人员暗箱操作。规范保障房管理国际上有三种办法:一是保障房的建筑面积不宜过大;二是采取欧洲保障房在门牌上标志房主姓名的做法,接受民众监督;三是建立追查分离制度,如果某人被举报违规骗购保障房,就要为受到相应的处罚,将此资金作为对举报者的奖励。国外的这些经验毫无疑问值得我国借鉴。
确保保障房分配公平公正的有力举措莫过于分配过程公开透明。这就要求政府真正赋予公众以知情权和监督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无论是对骗取保障房者还是为其作弊的大开方便之门的有关部门,都应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使之产生巨大的威慑力。目前我国骗购保障房现象被举报查出之后,保障房分配权回收较有力,但追究骗保者及资格审查者的责任却苍白无力。如此低的违规成本是骗购保障房现象时有发生的重要原因。
保障房屡屡被特权一族骗购,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更重要的是助长了歪风邪气。笔者以为政府部门应对保障房问题进行一次大清查,让所有参与保障房舞弊的人都付出巨大代价,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