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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各县区都将建“虚拟养老院”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1日 10: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兰州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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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据统计,目前,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48.0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29%,空巢老人11.2万人,80-89岁老人达2.9万人,90岁老人达2801人,属于典型老龄化城市。为此,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我市各县区今年都将建“虚拟养老院”。

  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将逐步完善

  根据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五保供养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老年人社会救助制度。在城镇要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推进农村国家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试点工作,逐步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农合参保老年人医保范围内的大病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扩大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对实际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老年人,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作为重点保障对象足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并逐步提高发放标准,建立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3―5年内全面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加快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在3―5年内,全面建立全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今年城市四区、远郊县区政府所在地,要在政府主导下,进一步探索发展服务主体市场化、专业化,服务对象多层次、广覆盖,服务内容满足多样需求,投入多元化、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的“虚拟养老院”服务模式。建设项目投入使用运营后,经市民政、财政部门验收合格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奖励。

  新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优先供地

  对经省民政厅审批,市、县区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应给予鼓励和支持,享受扶持优惠政策待遇;对新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由市民政局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批复,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供地;社会力量新办的养老服务机构,投入运营后,由市、县区民政、财政部门验收,给予每床位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奖励;充分发挥养老机构业务专长,将有能力够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单位的范围,方便入住的老年人在院内就诊和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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