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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公司存火患 被处罚2万元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09: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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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杨磊 通讯员/刘有雄)为全面打响“清剿火患”战役,深圳光明新区消防监督管理大队民警全警动员,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近日,光明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在对辖区深圳市新显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多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经取证后,消防部门依法对该公司处以两万元罚款。

  据悉,该公司位于光明新区公明街道红星社区星湖路75号,大队执法人员在对其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五疏散安全指示标志、室内消火栓没有灭火水源,灭火器也存在部分失效的违法行为。

  为有效整治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消防部门从严处罚,坚决做出罚款决定。消防部门负责人表示,“清剿火患”进入攻坚阶段,对于火灾隐患,一旦发现,将立即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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