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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开学啦 新学期南昌城区学校收费标准看仔细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9日 11: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江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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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邱佩君报道:7日,南昌市中小学和幼儿园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统一开学上课。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近日,南昌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就做好新学期开学收费工作发出通知,并公布了该市城区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表格)。

坚持自愿原则

  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包括义务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如伙食费、搭膳费、自行车自愿停放保管费、小学生课后看护费等。通知要求,各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据实结算,多收的部分要及时退还,严禁从学生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牟取利益,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正常教育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作为服务性和代收费事项收费。

  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如教材费(含音像教材)、作业本费、校服费、学生体检费等。

  禁发教辅《推荐目录》

  通知强调,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在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过程中违规收取费用;严禁违反出版管理规定,擅自编印、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严禁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搭售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正常教学活动范围,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所有教学内容(包括复习)必须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之中,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训练班、实习班、提高班、竞赛班等有偿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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