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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一个“果粉”,当你听说手中拿着的这台iPad可能用的是别人的商标时会作何感想?事实上,这个听起来像天方夜谭的故事正在发生,苹果iPad可能会因为商标侵权而面临高额罚单。记者昨日获悉,西城工商分局已经就苹果电脑商标侵权一事进行立案,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
西城工商立案调查
记者获悉,深圳唯冠公司方面于2011年初向西城工商分局进行投诉,而西城辖区内有苹果在中国的五个直销店之一西单大悦城店。目前,西城工商已经立案受理。
由于商标侵权案的处罚要根据非法经营额作为计算依据,日前有报道称,西城工商分局确定了2.4亿元的罚款。因苹果提出异议,罚单被暂时压了下来。
据了解,尽管罚金没有最终确定,但是苹果面临的处罚应该不是一个小数字。此外,全国各地工商都在就iPad商标权被侵犯一事与唯冠进行联系,希望唯冠方面提供iPad商标权被侵犯的证明,以对苹果的侵权行为进行处罚。
iPad是否卖给苹果?
据报道,苹果2010年推出iPad产品之前,并没有使用过iPad这一标识。成立于1995年的深圳唯冠公司在2001年取得了“iPad”的注册商标专用权。2001年到2004年,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台湾唯冠获得8个“iPad”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但苹果方面不想对iPad名字有所更改,2009年注册成立了一家名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缩写:iPadL,以下简写为IP)的公司。同年,IP公司与台湾唯冠公司签署协议,转让包括涉案商标在内的共10个商标。同日,台湾唯冠与IP公司签订《中国商标转让协议》,约定台湾唯冠以1英镑的对价将涉案商标转让给IP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