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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济宁医改 先看病后付费 生命健康 [提要]我们的国家相关部门应该把医疗保障,公民看病当作公民的基本权利去认识,去投入,去改革,让公民..
作者:殷建光
3日,济宁市下发《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的通知》,规定自2月15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全部实行先看病后付费的诊疗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全部实行住院"零押金"。(2月4日齐鲁晚报)
近年来,先看病后付费的医疗改革在我国一些地方已经得到了实验,我看,这个实验很不错,得到了公民的认可,很值得推广,我认为,先看病后付费应成公民权利。
我认为,一个社会的公益事业应该包括保证人的生命健康这一基本内容,没有生命的健康,就没有社会的一切。人是最宝贵的,生命健康永远是第一位的。一个文明的社会,一个智慧的社会,一个幸福的社会应该把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作为第一工作来抓,作为最大的公益活动来做,这是社会应该的义务,这是医院应有的责任,这是公民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
当前,我们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医疗改革,但是,在一些重大疾病面前,公民依然举步维艰,依然要为看病倾家荡产,依然要为提前付费而东凑西借,我认为,这是我们的医疗改革不彻底的一个表现,我们的医疗改革应该改革到这样的程度:不让公民为将来的看病攒钱,不用公民为重大疾病愁眉苦脸,不用公民为交付医疗费而举债,总之,要让我们的公民不怕看病,敢于看病,能够把看病当作自己的一种权利来享受。
先看病后付费应该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公民是社会的一员,公民有义务为社会做贡献,有义务把自己的人生奉献给社会,那么,就有权力享受社会应该为公民提供的一切公益保障,包括医疗,包括教育,包括养老等基本的生存条件。医疗保障应该是公民基本生存条件之一,我们认为,我们的国家相关部门应该把医疗保障,公民看病当作公民的基本权利去认识,去投入,去改革,让公民能够幸福享受看病福利,让公民能够在医疗保障的安乐窝中享受健康的自由,从而能够更好更积极更主动热情的履行公民的义务,为我们的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