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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莱芜讯 1月29日,莱芜市钢城区黄庄镇北金水河村63岁的苗增香老人因脑血栓复发住进了钢城区黄庄镇卫生院,这是一个月内她第二次住进这个卫生院。跟上次一样,来到医院后,她什么费用也没交,大夫就直接开始给她治疗了。钢城区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的“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模式,为苗增香老人赢得了宝贵的治疗时间。
自去年10月份,钢城区开始实施“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模式,凡是参加该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时不用再交住院押金,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提供医保证或新农合医疗证及身份证、户口本等,出院结算时只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补偿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家庭有困难,难以一次性结清的患者,也可以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与医院签订延期或分期还款合同,然后再办理出院手续。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卫生院还会给予适当减免。
2011年,钢城区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8%,住院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80%。此外,农村低保户、高龄老人、五保户等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民,区民政部门资助他们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这些基础性的医药卫生改革工作为该区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模式提供了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