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济南讯 从今年开始,我省检察机关在全省推广应用涉案款物监管系统,这就意味着检察机关今后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将有专门的监管系统进行管理,省、市、基层检察院之间涉案款物信息也将实现互联共享。这是记者日前从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扣押冻结、管理和处理涉案款物工作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重要环节,也是检察队伍违纪违法问题的多发、易发环节。近两年来,省检察院受理的涉检涉案款物信访案件,全部是反映检察机关超范围扣押冻结、该上缴未上缴、该移送未移送、该返还未返还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我省检察机关将加强涉案款物监管作为案件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予以明确。2011年4月,我省检察机关在全省选取了19个单位开展了涉案款物监管系统试点工作。经过半年多的积极探索,初步实现了对试点单位涉案款物统一监管。截至2011年12月,19个单位共录入案件148件,涉案款物共计人民币4987万余元、美元5200元、轿车5辆及其他物品若干。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少华认为,该监管系统的推行应用,实现了省、市、基层院之间涉案款物信息的互联共享,增强了工作公开透明度,提高了涉案款物管理的实时性、准确性、便捷性,有效改变了以往涉案款物工作存在的脱节、空当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