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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宁讯(记者/周红梅)政府是否将钱花在刀刃上?日前,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年将通过加大预算绩效评估举措,监督政府用好钱。
根据《实施意见》,预算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等。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对绩效显著的项目给予鼓励,对绩效良好的项目优先安排,对绩效低劣的项目视情况暂停、撤销或减少资金,从而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应用机制。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尤其是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意见》要求,全区各市县和区直各部门优先选择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项目进行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试点部门数量和试点项目资金规模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