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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会现场
天山网讯(记者李敏摄影报道)2月2日,记者从新疆第二批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情况通报会上获悉,新疆第二批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日前已启动,将再选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19个对口援疆省市进行培养。第二批培养学员拟于3月开始出发。
据了解,第二批培养对象以2010-2011年毕业的未就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为主体,兼顾已纳入第一批培养计划未出行人员。阿克苏、克州、喀什、和田四地州放宽至2002年以来毕业的未就业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六类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叶城县、阿克陶县、阿合奇县、乌恰县)放宽至2002年以来毕业的所有未就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
培养对象包括新疆籍或新疆生源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及其以上学历者,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及其以上学历者,以及符合“培养对象”所列范围和条件的新疆籍或新疆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培养对象要求政治素质好,能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品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条件。
第二批学员培养期满后就业方向主要面向中央驻疆企业、进疆大企业大集团、区属国有企业、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基层管理和技术人员,双语特岗教师、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其中,中央驻疆企业、进疆大企业大集团、区属国有企业、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基层管理和技术岗位5000个;双语特岗、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岗位5000个、新农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及乡村医疗卫生岗位2200个。另外,学员赴援疆省市培养所需经费分别由自治区财政、援疆省市、企业及各地州市、县市区共同承担。
据介绍,目前,已有中央驻疆企业、进疆大企业大集团、区属国有企业、地州国资委监管企业及民营企业共139家企业参加培养计划并提供就业岗位6588个。其中,50家中央驻疆企业、进疆大企业大集团、民营企业提供岗位3782个,自治区区属24家企业提供岗位1561个,各地州市国资系统监管59家企业提供岗位575个。
学员培养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按照培养协议为准直接上岗,自愿留在援疆省市就业和自主择业的,自治区和援疆省市给予支持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