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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北京首次规定新购经适房不得出售”叫好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4日 11: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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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开云

  昨天,《北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发布,今后,北京的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这四种保障房将统一申请、审核、分配。新通过审核的经适房申请家庭如果购买经适房将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也将由住保部门回购。(2月2日《新京报》)

  新购经适房不得出售,北京这规定发布非常及时,受到社会各方广泛好评。

  经适房属于保障房的一种。保障房,顾名思义,就是保障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有房住。经过前几年的大规模建设,北京已经逐步进入保障房的入住高峰期,加强保障房的分配和后期管理迫在眉睫。北京出台这一规定,无疑为住房困难家庭有房住又上了一道保险,值得拍掌叫好,让人充满期待。

  众所周知,我国保障房的分配和管理存在诸多问题,有人住的是保障房,开的是宝马车;有人甚至有几套保障房,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有人将保障房上市交易,一定程度上抬高了房价……如此种种,在有的地方,保障房制度“叫好不叫座”。

  北京出台新购经适房不得出售,如果这个规定执行得好,不仅是住房困难户的福音,而且必将为保障房制度建设提供范本。

  目前,我国保障房建设如火如荼,需要保障房制度建设紧紧跟上。只有保障房制度越完善,保障房建设才能健康、可持续发展。(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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