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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证监会针对新股IPO预先披露的新规定正式实施。根据规定,发行人将预先披露时间从此前的发审会召开前5天,提前至发审会之前1个月左右,同时证监会将公布在审企业名单。这意味着市场各方将有充分时间对拟首次公开发行(IPO)公司进行分析研究和监督。
就在IPO新政正式实施首日,证监会同时发布了在审企业名单。而涉及到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待审企业名单共405家,其中,包括主板、中小板254家待审企业名单和151家创业板待审企业名单,同时证监会将每周更新一次申报企业情况。
据了解,自2005年预披露制度实施以来,多家公司因在上会前被投资者和媒体发现问题,最终被发审委否决。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而这一制度的改革在去年底尘埃落定。
2011年12月30日,证监会发行部、创业板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等问题的通知》,要求发行人将预先披露时间提前到反馈意见落实后、初审会之前。而通知实施的同时,证监会将一并公布在审企业名单。而就在IPO新政正式实施的首日,证监会就公布了包括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待审企业名单。
对此,金融界首席分析师杨海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预先披露时间提前后,发行人、中介机构和社会公众可以更早地了解在审企业的情况,监督审核部门是否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预先披露时间的提前有助于企业与投资者的沟通,让投资者更充分的了解企业,预先披露时间的提前进一步强化社会公众对发行申请人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