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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兰州讯(记者伏润之)2011年12月28日,临泽县新华镇大寨村、长庄村村民委员会同时向张掖中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张掖市某种业公司存储在临泽县扎尔礅滩加工厂内的4000吨玉米杂交果穗,及加工烘干设备,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理由是合同到期后,该公司拖欠他们的玉米制种款1173.11万元未兑付。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立案庭审,大寨、长庄两个村委会所申请的事项属实,且提供了担保,遂于当天依照我国民诉法相关规定作出裁定:对张掖市某公司在临泽县扎尔礅滩加工厂内的4000吨玉米杂交果穗及加工烘干设备予以查封。
在其后的7天时间里,张掖中院陆续开展工作,最终在春节前,涉及700多名农户的1000余万元欠款全部被讨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