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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快到期食品不许“藏着掖着”卖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2日 13: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疆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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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的《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提出,食品销售者应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要求各地工商部门把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依法监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重要任务。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监督食品经营者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质量安全情况,切实把好食品销售关;监督食品经营者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依法处置或销毁,切实把好食品退市关。

  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宋丽报道)超市卖场等销售的即将到期的食品,今后不能再“藏着掖着”卖了,而要在店面集中陈列或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1月31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工商局了解到,针对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对“临界”食品销售方式提出的要求,乌鲁木齐在去年4月进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将全面推行。

  什么样的食品算是到了“临界”期呢?记者了解到,根据不同品种,超市目前有个大概界定:熟食一般在两三天,酸奶等乳制品为5天左右,而面包、现制糕点等食品基本是当天出清。也就是说,这些食品在临近保质期两三天到四五天内。

  记者随机走访首府一些大型超市和小规模超市,大超市内基本都能寻见由工商部门统一制作的“临到期食品专区”标识,而街边小店却很难见到这一标识。

  乌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处长杨军说,去年4月就制定了乌市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街、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指出,必须推行“临过期食品”专区制度,强化退市制度的落实。各区(县)工商局辖区内的所有商超及食品经营主体,每户都要对月内即将到期的食品,设立一个“临到期食品”专区,并设计制作明显、统一的专区标志。

  “截至去年10月,乌市共有14122户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目前已对112家食品安全示范店、8条示范街、8个示范社区、1个示范市场进行示范店(街、社区)首批挂牌命名,也就是说,这些被命名的单位都做到了设置临到期食品专区的要求,同时首府40多家大型商场超市连锁店也都设置了临到期食品专区。”杨军告诉记者,今年乌市工商局将强化并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示范店(街、区)创建工作。各区(县)在上年已挂牌命名的基础上,再创建1个示范区,1条示范街道,每个社区、行政村和团场至少创建1家示范店,逐步实现全面覆盖。

责任编辑:蒋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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