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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格尔木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巡查中,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杀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涉案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被当场抓获,收缴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雪鸡(尸体)10只。
春节前,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秘密捕杀野生动物,以高价出售谋取暴利。格尔木市森林公安局针对往年这一时段捕杀出售野生动物案件发案率高的特点,加大了冬季巡查力度,在各重要交通道口都设置了检查站,以巡、查、访、堵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2012年1月14日,格尔木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在郭勒木德镇(格尔木至茫崖公路)对进入市区的车辆检查时,获得有人要出售许多雪鸡的信息。民警根据线索,在郭勒木德镇政府门前的农贸市场上,将正在贩售雪鸡的曹某某和山某某二人抓获,当场收缴雪鸡(尸体)6只。
在对曹某某和山某某审讯时,曹某某和山某某交代,他们手中的6只雪鸡是从一名叫马某某的人手里买来的,马某某家住河坝一带,具体地址不详。
为了尽快将马某某抓获归案,1月15日,在曹某某和山某某的主动配合下,民警在格尔木市金峰路将正在交易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抓获,并当场收缴雪鸡(尸体)4只。经审讯,马某某如实供述了捕杀和贩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雪鸡10只得犯罪事实。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作者:吕华 汤洪贵 周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