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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李某进京打工不到10天便受工伤致残,拿到判决却拿不到赔偿。春节前,门头沟法院执行法官终于替李某拿到了救命钱,李某对着国徽和法官两次叩谢。
李某是四川人,2010年8月,李某一个邻村的老乡王某召集人到北京干活,就这样他们一行10人来到北京。可没想到,干了不到10天李某便从没有安全措施的高处跌落,花了医药费6万余元。带李某出来干活的王某是以承包组的身份同郭某签订的承包合同,而郭某则是带人干活的,他挂靠在一个劳务公司名下,最终法院判决王某、郭某以及劳务公司赔偿李某共计9万余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最终在昌平一个工地上找到了郭某并拿到了赔偿款。